課程名稱 |
行政救濟法專題研究三 SEMINAR ON ADMINISTRATIVE REMEDY LAW (Ⅲ) |
開課學期 |
98-2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研究所 |
授課教師 |
林明昕 |
課號 |
LAW7413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M954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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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三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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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 |
教室為法研6。 限碩士班以上 且 限法律學院學生(含輔系、雙修生) 總人數上限:15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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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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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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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本課程之進行,擬先由授課教師以三至四週的時間,講解「行政法上之契約及其救濟」的梗概(講解內容大綱,參見第一週上課時所提供之書面);再由修課同學個別或分組(視修課人數多寡再決定)針對修課教師學期初所事先提供的案例或議題等,以書面及課堂報告方式,提出相關的法律見解及最終結論。至於期末成績的評定,也將以該報告內容為依據。 |
課程目標 |
本課程將以「行政法上之契約及其救濟」作為專題研究的範圍;而所謂「行政法上之契約」者,並不以行政程序法上所規範之「行政契約(Verwaltungsvertrag)」為限,而是亦包含行政之私法契約,尤其是政府採購及促參等契約。總之,這些各種的行政公、私契約,其性質、型態、內容,及於有爭議時如何救濟...等,均為課程中所將研究與討論的問題。 |
課程要求 |
建議修課同學能在語言能力範圍內,儘量參考外國(如英、美、歐盟、德、法、日...等)文獻與判例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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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四 10:30~12:30 備註: 並可另約時間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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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第一週上課時公布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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